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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評選2016年度國家勵志獎學金與國家助學金的通知

[日期:2016-10-09]

各班班主任:
  根據自治區教育廳《關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本專科生國家獎助學金評審及材料報送工作的通知》(内教辦函[2016]126号)文件精神及要求,結合我校實際情況,為切實做好我校2016年國家勵志獎學金、國家助學金評定工作,現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:
  一、評定依據
  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的評選依據為《内蒙古自治區财政廳、教育廳關于印發< 普通本科高校、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>的通知》(内财教字[2007]780号)、《内蒙古自治區财政廳、教育廳關于印發< 普通本科高校、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>的通知》(内财教字[2007]781号) 和《伟德国际weide國家勵志獎學金、國家助學金評選管理暫行辦法》(校發[2015]73号)。
  二、 申請程序
  1.學生個人申請:凡符合條件的學生本人分别填寫《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》和《國家助學金申請表》(各一份)向班主任書面提出申請。
  2.各班班主任主持成立評定小組對申請者進行民主評議,按評選通知的要求,在申請者中進行等額評選,确定資助名單(國家助學金需要确定檔次,具體名額見附件),組織候選人登錄學生管理信息系統(http://101.1.2.27:8090/main/login)網報,班主任登錄系統審批網報學生申請,等待學院學工辦網絡審核。班主任必須親自參與本班級的評議工作,不得讓學生班長代其主持評選。網報審批截止日期為10月10日上午12:00。
  3.學院審批:學院學工組研究确定本學院國家勵志獎學金、國家助學金資助名單,并在學院範圍内公示3天,無異議後在學生信息管理系統中由學工辦老師完成學院審批。
  4.學校公示:學生工作處勤工助學指導中心審核統計後,整理并在校園網上公示5天。
  5.公示無異議後報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核。
  三、時間安排
  1、學生個人申請、班級民主評議及學院審批并公示時間為9月28—10月10日;
  2、學校審批并公示時間為10月11—15日;
  四、上報材料
     評審工作結束後,各學院報送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審情況報告,《普通高等學校國家勵志獎學獲獎學生初審名單表》,國家助學金評審情況報告,《普通高等學校國家助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表》等各一份(加蓋公章、學院學生工作負責人簽字),評審情況報告内容包括:評審依據、評審程序、檔次劃分、名額分配、公示情況和評審結果等(電子版發送至xshc@imnu.edu.cn)。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評審情況報告紙質版必須10月10日前報送,無報送評審材料或不按評審條件評選的,學校不予審批并取消名額。
  此次評選工作要按照《伟德国际weide國家勵志獎學金、國家助學金評選管理暫行辦法》(校發[2015]73号)文件要求,堅持公開、公平、公正、擇優的原則,規範程序,加強監督,認真組織開展此次評審工作,時間緊、任務重,各班級務必在文件要求時間内完成評選、以免影響全校評定工作。

 

 

 

 

勵志獎學金

一等助學金

二等助學金

三等助學金

1

13科漢

31

2

3

5

2

2

13科蒙

52

2

4

6

4

3

13技一

30

2

2

5

2

4

13技二

39

2

3

5

4

5

13技三

39

2

3

5

4

6

13生态

28

1

3

3

2

7

14科漢

61

2

5

8

5

8

14科蒙

58

2

5

9

5

9

14技術

50

2

3

6

5

10

14生态

42

2

3

6

3

11

15科漢

54

2

4

7

4

12

15科蒙

59

2

5

10

5

13

15技術

49

2

4

7

4

14

15生态

43

2

3

7

3

15

16科漢

59

0

4

10

4

16

16科蒙

55

0

3

10

3

17

16技術

50

0

3

9

2

18

16生态

43

0

3

8

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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